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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生产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 2013-9-9 10:09:51 来源: 网管办浏览次数:?
一、目的
为规范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对统计数据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三、职责
(一)局长负责对重要数据及分析结果的批准。
(二)分管局领导负责对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数据汇总、核算、分析结果的审批。
(三)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负责:
组织制定、修订本处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和培训;
统计数据的采集、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汇总分析和上报及公布。
(四)数管中心负责对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调查用户平台软件程序的修改和测试。
四、工作程序
(一)统计调查数据生产过程控制流程图(见附件)
(二)修订统计报表制度
每年9月份开始,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在国家统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按《统计制度制定、修订工作程序》的要求,修订河北省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各种统计报表制度,并于4季度下发各设区市统计局执行。
(三)报表制度布置及培训
每年4季度,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召开由各设区市统计局参加的年报会,对统计报表制度进行布置,并就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讲解报表制度修订说明、变动情况、报表内容、指标解释、统计分类、统计标准、上报方式和要求、上报时间、其他相关规定等等。
(四)编修数据处理软件程序
1.每年4季度,根据本专业要求,需要局数据管理中心对本专业数据处理软件程序编修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协助局数据管理中心对一套表平台专业数据处理程序和用户端数据报送平台进行编修。
2.数据处理程序编修完成后,由专业统计人员协助数据管理中心进行带数测试,在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数据管理中心及时解决。
3.程序测试通过后,局数据管理中心于次年年初通过一套表系统向统计机构和调查用户统一发布。
(五)实施数据采集
1.一套表平台数据
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数据采集岗依据《河北省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河北省文化产业统计方案》,通过一套表专业数据报送平台实施本专业数据采集:
(1)年后1月4日-1月10日采集“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年快报”(L707-1)数据;
(2)年后1月20日-2月28日采集“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107-1)和“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数据;
(3)年后4月16日-5月15日采集“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情况”(冀K113)和“非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情况”(冀K114)数据;
(4)4月20日前省局反馈各设区市“三上”文化单位数据;
(5)4月30日前各设区市统计局上报基层数据;
(6)5月31日前完成数据的审核、汇总,并上报国家。
2.非一套表平台数据
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数据采集岗通过非一套表平台收集社会、妇儿、人才等专业数据:
(1)4月30日前由省级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向省局提供《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K311表的数据;
(2)5月31日前由各市统计局向省局提供《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冀K312表的数据;
(3)4月30日前由省级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向省局提供《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冀K313-冀K335表的数据;
(4)6月10日前由各市统计局向省局提供《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K312表的数据;
(5)4月15日前由各市统计局向省局提供《科技统计报表制度》中冀K314表的数据;
(6)4月15日前由省级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向省局提供《科技统计报表制度》中冀K315-冀K318表的数据;
(7)1月15日和7月15日前由省级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向省局提供《科技统计报表制度》中冀K319-冀K322表的数据;
(8)4月30日前由省级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向省局提供《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L301-L306表的数据。
(六)数据质量审核
1.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数据审核岗按照《河北省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和统计报表制度等要求,通过企业一套表统计数据处理平台和人工等方式,采用公式计算、逻辑推理、经验判断、比较类比等方法对报表数据进行质量审核:
(1)年后1月4日-1月31日审核“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年快报”(L707-1)数据。
(2)年后1月20日-4月15日审核“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107-1)和“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数据。
(3)年后4月16日-5月31日审核“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情况”(冀K113)和“非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情况”(冀K114)数据。
(4)5月1日至5月31日对文化产业年报数据进行审核。
在审核年报数据的同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各种分组汇总,对相关指标、相关报表间数据协调性、匹配性进行评估,进一步对所采集数据进行综合数据质量审核;
2.审核过程中存在数据填写错误、逻辑关系不正确、指标间数据不匹配等问题的数据,将所发现的问题以查询清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设区市及省管县统计局,核实并修改错误数据后重新上报。
在下发查询清单及接收到相应回复时,在“审核、查询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在审核统计数据的同时,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随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各种分组汇总,对相关指标、相关报表间数据协调性、匹配性进行评估,进一步对所采集数据进行综合数据质量审核。
3.数据审核通过的,数据审核岗在一套表平台上做验收处理。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数据填写错误、逻辑关系不正确、指标间数据不匹配等问题的数据,数据审核岗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同时将所发现的问题以查询清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设区市及省管县统计局,逐级通知到企业,由企业核实并修改错误数据后重新上报。
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在下发查询清单及接收到相应回复时,在“审核、查询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七)数据汇总、核算、分析及质量评估
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核算、分析,并依据本局《社科文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社科文统计数据协调性评估办法》,结合所采集的外部指标数据,采用逻辑推理法、经验判断法、比较法、类比法等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对全省各设区市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进行评估。
数据质量评估发现问题时,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实地核实。
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将主要数据和相关材料报分管局领导审批,重要数据和材料报局长批准。
(八)数据上报
局领导审批通过后,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按照国家局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司的要求整理相关数据材料,上报至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司,并接受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司查询。
(九)统计信息发布
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司反馈的数据为本专业的最终数据产品。省局依据此最终数据产品,按《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程序》、《统计咨询服务控制程序》和《统计信息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开展统计数据对内、对外发布、使用、分析、编印资料等项工作。
向省委省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及各有关行业协会等外部单位正式提供主要社会科技文化产业专业统计数据资料时,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应在“数据提供记录表”做好登记。
(十)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处按《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
五、依据文件
1.记录管理程序
2.统计制度制定、修订工作程序
3.河北省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
4.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程序
5.统计咨询服务控制程序
6.统计信息管理程序
7.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程序
8.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
9.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10.河北省文化产业统计方案
11.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2.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3.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14.重点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15.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6.科技统计报表制度
六、记录
1.审核、查询记录表
2.数据提供记录表
3.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年报资料
七、附件
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图